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兴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

2025-07-24 11:57:58    来源:兴化法院    

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7月23日,兴化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我市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房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并邀请相关单位职工代表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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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大代表黄春海等4名人大代表通过江苏人大APP“我审您督”平台“点案”旁听并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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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房某某在担任我市某国有企业多个管理职务期间,利用其负责安全生产监管、事故处理、车辆保险采购、维修业务管理等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业务关联方及下属员工钱款、购物卡等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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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两小时的庭审中,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详实的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清晰勾勒出被告人房某某从收受小额“感谢费”“节日礼”开始,逐步滑向利用职权主动或变相索取贿赂的“腐变”过程。

被告人房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

泰州市人大代表、兴化水利局水政水资源与工程管理科科长朱荣慧表示:“零距离旁听本次庭审,让我对职务犯罪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让我看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责任和力度。这不仅是一次法律审判,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醒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

庭审结束后,部分单位职工代表还参观了该院政治忠诚教育馆,接受了一场深刻的廉政教育洗礼。(法轩)

[编辑:MR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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