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其法律意识,7月29日,兴化法院立案庭联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大学生暑期实践团队,走进兴化市残联沈伦镇残疾人之家,共同开展“与爱同行 有法相伴”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立案庭法官助理李静结合真实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点条款展开解读,重点阐释了残疾人在康复、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定权利,并针对参会人员关心的维权程序、证据收集等问题逐一解答,引导残疾人群体树立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意识。
大学生志愿者则发挥专业优势,将法律理论与残疾人生活实际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鼓励残疾人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现场互动热烈,残疾人代表纷纷表示:“这次宣讲让我们更清楚了‘法律能为我们做什么’,以后遇到问题知道怎么求助了,对过好日子更有信心!”参与活动的大学生志愿者也感慨:“通过实地交流,我们更直观地了解了残疾人在法律维权的现实困境,也更明白了所学知识的实践意义。”
从法律解读到心灵共鸣,从知识传递到实践联动,此次活动不仅仅是一次单向的普法宣传,更是一次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我院立案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托“兴诉服•兴‘枫’景”品牌创建工作,在残疾人诉讼保障领域持续发力,通过优化窗口服务、增设无障碍通道及辅助设施、提供“一对一”导诉等举措,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诉讼的权利,以法治力量为残疾人撑起“保护伞”。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