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大邹镇纪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乡村振兴资金合理、高效使用,积极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强化对乡村振兴资金的监管,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坚持协同发力,开展专项检查。会同镇财资办、农业农村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推进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对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信访举报、审计、绩效评价、实地调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小微权力一点通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排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期整改销号。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民惠农政策的精准落实。
聚焦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监督。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项目决策、规划、招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后续管护等关键环节,坚持全程跟踪、全程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自觉强化对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拨付、项目执行验收、资金绩效评估全流程的监管责任。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强化执纪问责,完善体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督促提醒;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以专项政治工作为契机,针对个性问题坚持靶向发力,点对点推动解决;针对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全面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资金全链条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图/文:晁真真 来源:兴化市大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