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每一起劳动争议的背后,都牵动着一个家庭的生计与希望。近日,兴化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劳动争议案,原告老姚与被告A、B两家公司历时近一年的纠纷,最终以“92000元赔偿+一箱牛奶”的温情画面圆满落幕。

2024年2月,老姚入职A公司,后被派遣至B公司担任操作工。2025年4月,他在工作中被亚克力碎片崩伤左眼,经诊断为左眼眼球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然而,伤后的赔偿之路并不顺畅,两家公司就责任归属、赔偿标准等问题各执一词,协商无果后,老姚将二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艳深知,工伤案件关乎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宜简单一判了之。调解初期,双方立场尖锐对立:A公司坚持与老姚系劳务关系,压低赔偿标准;老姚情绪激动,坚决拒绝调解。
张艳耐下心来,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背对背沟通,一边向用人单位释法明理,明确其法律责任;一边安抚老姚情绪,引导他理性维权。
经过多轮沟通,用人单位同意在9万元基础上调解,但老姚认为该数额与实际损失差距较大,调解陷入僵局。
转机发生在某天深夜十点多,此时张艳仍在与用人单位代理人通话,一方面结合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等法定项目逐项算账,阐明后续执行成本与诉讼风险,劝说其适当提高赔偿额以一次性案结事了。一方面以委婉的语气,向用人公司解释了老姚的心结,原来老姚并不是执意不肯调解,而是受伤后,用人公司极少登门探望,让老姚心生芥蒂。
“法官这么晚还在为我们的事费心,我们也不再僵持。”用人单位被打动,同意将赔偿额提高至92000元。
签订调解协议当天,现场氛围暖意融融。用人单位不仅如约带来92000元赔偿款,还特意准备了一箱牛奶和一些食品送给老姚。“之前有分歧,但大家都不容易,这是一点心意。”用人单位代表说道。老姚接过牛奶,眼眶微红:“谢谢法官,也谢谢公司。这事了了,我就能安心养伤、重新找工作了。”
在法官见证下,双方签字确认,老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承诺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两家公司的责任争议也一并化解。
“工伤案件硬判往往会引发上诉,执行周期长,劳动者耗不起。”张艳表示,“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双方平衡点。这次能成功,靠的是耐心、同理心和不放弃的坚持。”
该案的圆满化解,正是兴化法院“办实事、解民忧”理念的生动实践——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把每一起“小案”都当成群众的“大事”来办,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王畅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