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地方法规始终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心、与发展同步,6月12日上午,大垛镇人大组织召开《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泰州市献血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镇人大主席费艳主持会议,部分镇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费艳首先对两部《条例》的立法背景、条例内容、执行情况作了整体介绍,并强调人大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需切实履行“立法评估、民意收集、监督实施”等职责。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两部《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等情况,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全面梳理两部《条例》执行情况,详细分析《条例》执行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立足我镇实际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建议。
会议指出,开展立法后评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重要抓手,是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能力的现实需要。本次对两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是为检视法规的实施效果,找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下一步,我镇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着力从立法、监督、宣传等方面做实评估成效转化工作,为地方性法规的科学修订和高效执行贡献基层力量。(垛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