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河水肉眼可见变好了,恶臭气味也没有了,还能清楚地看见小鱼在水里游呢!”6月5日上午,兴化市检察院对一起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周边老百姓高兴地向检察官反映河道经整改后的变化。
2025年4月,泰州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兴化某公司南侧河道水面散发出刺激性气味,经初步检测,水体中石油类、化学需氧量两项指标均超标,遂将该案件线索移送交兴化市检察院办理。4月15日,兴化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立即开展走访勘查,发现该公司有四个雨水排污口直通河道,水面漂浮着各色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大片油花在阳光下泛着刺眼的光,阵阵恶臭味随风飘散,严重影响着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与身心健康。
为彻底解决该河道污染问题,兴化市检察院主动与生态环境部门就污染现状、监管职责等开展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生态环境部门核查后发现,污染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并非现企业排放所致。
找准症结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行动,一方面,督促属地村委会迅速开展河道疏通、清淤工作,将含有石油类的污泥交由具备专业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全面清理河道岸边的生活垃圾,同时要求兴化某公司将原有4个雨水排口整合成1个。5月8日、5月13日,生态环境部门两次取水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河水的化学需氧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石油类指标已得到改善。
6月5日下午,一场特殊的“验收会”在该河道边举行。兴化市检察院邀请泰州市及兴化市人大代表、泰州市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与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政府工作人员对整改效果进行现场评估。经过治理,河道水体恢复了清澈,岸边干净整洁,垃圾和刺激性气味也不复存在,水环境已明显好转。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公益损害事实及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将履职情况及成果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说明。
“整改后效果很明显,希望村委会明确后续管护工作,让好环境长久保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河道治理成效显著,同时建议所在地村委会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好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守护好美好家园。
兴化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让碧水清流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最美底色。(宋若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