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提升乡村振兴指导员履职能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5月30日下午,兴化市林湖乡召开乡村振兴指导员5月份工作例会暨专题培训会。
会上,乡农村工作和建设办公室、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围绕资产、资源和资金管理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讲解管理要点与规范流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现场答疑,帮助参训人员深入掌握相关业务技能。乡纪委通报该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详细阐述违纪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严重后果,强化纪律意识。随后,全体乡村振兴指导员和第一书记交流汇报5月工作完成情况及6月工作计划安排。
乡党委副书记朱俊方对全体乡村振兴指导员和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点评,并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强调三点要求。一是资金使用要清。严格规范村集体资金收支流程,落实财务审批、民主理财等制度,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来源、去向、用途清晰可查,杜绝坐收坐支、挪用侵占等行为。二是资产存量要清。全面开展村集体资产盘点核查,对房屋、设备、集体建设用地等资产建立台账,明确权属关系、价值年限和使用状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动态更新,严防资产流失或被违规占用。三是资源周期要清。针对村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厘清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的合同周期、收益分配等情况,强化对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监管,推动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下一步,林湖乡将持续深化乡村振兴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培训成果转化为“三资”管理实效。同时以指导员为纽带搭建资源对接平台,让农村集体经济在“规范标尺”下释放“创新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能。
(图/文 唐兰)
来源:兴化市林湖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