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力量,其工资发放问题备受关注。近期,兴化市陈堡镇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等举措,确保村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为农村基层工作的稳定开展提供了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发放基础。一是明确岗位职数,按照“5+N”的标准核定村干部的职务,规定人口在2500人左右的村配备5名杜干部,每增加1000人的村可增配1名村干部,但最高不得超过9人。二是提高薪资标准,规定村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考核报酬、效益报酬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报酬以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倍为基数,每三年调整一次;考核报酬根据年度工作成绩考核发放,效益报酬根据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考核发放。三是完善发放机制,明确镇党建办负责村干部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审核,镇财资办负责村支书、主任、会计等人员基本报酬的发放,村级会计代理中心负责其他村干部工资的发放。
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按时发放。陈堡镇完善镇村两级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规定村支书、主任、会计等人员的基本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单位负担的村干部保险的的一半由镇财政保障,纳入镇级“三保”清单管理;经济薄弱村的不足资金由镇财资办负责资金调配。该镇规定每月20日前须将基本报酬发放到位、次年7月底前将考核报酬和效益报酬发放到位。
目前,陈堡镇村干部工资已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这不仅是对村干部辛勤工作的认可和激励,更是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 王鸿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