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对无证网约车开出今年首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2-03 21:27:28    来源:江苏中心    

本刊、网周正东

近日,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唐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此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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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唐某某于2025年11月18日开始接单从事网约车经营,截至被查时网约车订单数共计28单,且是首次被执法机关查获。在调查过程中,唐某某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未造严重危害后果,并承诺不再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经充分调查研讨,认为符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苏交规〔2025〕3号)所列裁量条件。2025年12月2日,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相关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唐某某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唐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错误和危害,同时也对执法机关柔性执法方式表示认可和感谢。(金孝伟 张锦瑞)

[编辑:MR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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