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矛盾重在就地化解,民生纠纷贵在情理兼顾。日前,兴化法院戴南法庭主动融入属地基层网格化综合治理格局,将司法调解端口前移至村居一线,成功办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
村民章某某在从事冻鱼加工作业时,因现场叉车作业突发意外受伤。事故发生后,章某某与雇主及相关责任人员许某某、鲁某某、刘某某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赔付事宜多次自行协商。但各方在责任分担、赔偿项目、赔付金额及比例上分歧较大,且三名被告内部存在责任推诿、意见不一的问题,导致双方对立情绪持续加剧,始终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章某某将三名责任主体诉至法院,主张各类人身损害赔偿共计六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罗忠善研判认为,本案是典型的提供劳务类民生纠纷,涉案人员均为本地群众,乡情邻里关系密切,核心争议集中在赔偿数额层面。若简单机械、一判了之,虽能办结案件,但极易激化邻里矛盾、滋生心结。
为从源头钝化矛盾,法庭摒弃传统“坐堂办案”模式,主动对接戴窑镇综治中心、洪亮村村委会基层调解力量,在村居开展巡回审理,开启上门联动调解模式。
调处现场,罗忠善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立足案件事实、伤情鉴定结论、费用垫付凭证及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厘清劳务关系中各方权责边界,逐条梳理核算合理赔偿范围,向各方当事人清晰阐释法律规定、裁判尺度与诉讼风险,让当事人明法明理、认清利弊。同时,联动村居综治工作人员立足乡土人情、邻里和睦的基层治理角度,开展情理疏导,引导各方跳出对立思维,秉持互谅互让、务实化解的心态理性处置纠纷。
经过分层疏导、耐心沟通,在司法专业力量与基层综治力量的同向发力下,各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三名被告分别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赔偿款项,原告自愿放弃其余全部诉讼请求。至此,本起劳务受害纠纷一次性终结,彻底根除了后续信访、复议、再诉的隐患,切实维护了基层邻里和谐。
今年以来,戴南法庭持续将司法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托乡镇综治中心、村居调解网格,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诉前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精准依托基层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属地优势,结合法院专业司法研判、依法释法的职能优势,实现治理效能互补、资源聚力,将大量劳务、邻里、侵权类民生矛盾化解在网格、消解在萌芽、终结在源头。
下一步,戴南法庭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成果,健全完善法庭与辖区乡镇综治中心、村社调解组织的常态化联动共治机制,持续推动司法力量下沉,不断夯实基层法治根基,持续营造安定有序、和谐向善的基层法治环境。
法官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雇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广大务工人员作业期间务必严守操作规范,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各类用工主体、雇主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作业安全保障措施,主动购买务工保险,从源头防范劳务损害纠纷。事故发生后,各方应秉持诚信友善原则友好协商处置,协商未果的,可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多元调解,或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理性维权。
(黄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