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渐浓,法治同行。为进一步增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医院女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3月25日下午,兴化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庭长张艳受邀走进兴化市人民医院,为全院女职工带来一场题为“守护‘她’权益,温暖医者心”的专题法律宣讲活动。

讲座伊始,张艳庭长首先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全面概述,系统梳理了该法自1992年通过以来的立法沿革,并重点解读了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法所呈现的“九大亮点”。她指出,新法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了用人单位、学校等主体的防治义务,还有生育手术须经妇女本人同意、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扩大等规定,为妇女权益构筑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屏障。
针对医院女职工这一特殊群体,讲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张艳庭长详细讲解了女职工在“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所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并援引2024年度无锡地区的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流产假被认定为旷工”这一常见误区。同时,讲座还特别关注了医护人员面临的职业暴露风险,从针刺伤、放射性危害到化学消毒剂接触,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出台的全国首部职业暴露防护专项立法,提醒医院和医护人员要重视标准预防、规范操作及暴露后的应急处置与心理疏导,切实保障医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在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环节,张艳庭长围绕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的界定、嫁妆的归属认定、忠诚协议的效力等社区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她重点阐述了《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经济补偿、子女抚养权归属原则等规定,引导女性在婚姻中“心中有数”,更好地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讲座最后的互动答疑环节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面对医院女职工们提出的涉及夫妻债务认定、财产转移应对等实际困惑,张艳庭长结合审判实践,逐一给予了清晰、专业的解答。她深入浅出的讲解赢得了在场女职工的阵阵掌声。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普法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生动,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贴合工作与生活实际,特别是针对医护人员的职业保护和婚姻家庭中的高频法律问题,解答了大家的许多困惑,让人受益匪浅。
此次活动是兴化法院深化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为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注入了法治力量。
(王畅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