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暖,农事正当时。近日,兴化法院西鲍法庭干警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走进中堡镇陆甸村,在村委会院内搭起“法治讲堂”,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025年5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正式施行,这可是咱们农民兄弟维护自身权益的‘新利器’‘硬靠山’……”活动伊始,西鲍法庭庭长谢俊成面向在场村民和村干部,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背景、立法意义,用通俗的语言引导群众树立“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家知道吗,什么样的人才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嫁女能不能参与村里的收益分配?”宣讲环节,法庭干警陈帅以一连串贴合农村实际的“灵魂拷问”,瞬间点燃了现场氛围。他摒弃生硬的法条宣读,将专业法律条文翻译成接地气的“家常话”,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户籍、关系、保障”三大核心标准,到妇女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从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四项核心权利的清晰解读,到土地承包等重大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表决规则,层层拆解、娓娓道来。村民们听得聚精会神,不时点头附和,现场频频响起“原来这么回事”“这下清楚了”的恍然大悟之声。

以案释法环节更具感染力。干警们结合西鲍法庭近年来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土地承包面积争议、恶意抬租抢包、拖欠承包金等常见纠纷的法律适用要点,拆解纠纷背后的法律逻辑。这些发生在乡亲们身边的真实案例,让抽象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可感,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生活指南,引导村民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中依法签订合同、及时留存证据,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
活动尾声,干警们向在场村民发放了法律宣传手册,逐一讲解“内部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的三步维权路径,耐心解答村民关于土地流转、合同签订、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疑问,反复提醒大家注意收集、妥善保存合同、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下一步,兴化法院将持续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把法律服务延伸到乡村的“神经末梢”,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乡亲们的“钱袋子”,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而持久的司法动能。
(蔡铭毓)